中泰信托推出浙江水电开发公司财产信托项目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4-09-23
中泰信托推出新品种
9月23日,“浙江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优先信托权益投资计划”将在上海面市。该产品由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出,规模为8000万元,期限为2年,预期第1年收益为5.2%,第2年为5.5%,信托利益每年分配1次,每份信托转让协议最低金额为30万元。该信托产品由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优先信托收益分配和优先信托权益回购提供不可撤销担保。
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投资计划简介
概况
浙江广厦(沪市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52)将其合法拥有的浙江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给中泰信托,由中泰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将优先信托权益对外转让。优先信托权益分为8000份,每份1万元,受让方(即本投资计划的投资者)为信托权益的受益人。浙江广厦承诺到期溢价回购信托财产。
收益
本信托产品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2年。预计第一个信托年度到期信托利益率5.2%,第二个信托年度5.5%,按年支付收益,到期还本。
风险控制
浙江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电力经营企业,其水电站已建成投产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目前,我国电力供应形势严竣,该公司的电力销售前景看好,具有稳妥的收入来源。本信托项下的股权收益权财产在信托设立前已处于稳定且正常的状态。
通过建立股权收益的信托帐户,股权收益权财产(权)合法让渡给受托人,委托人和受托人建立表外资产帐表,且设立信托收益和分配的信托专户或代理行帐户,达到锁定其非法处分或交易价值的目的,从而控制信托收益的风险。
本信托通过设置优先受益权和普通受益权,使优先受益权项下的信托利益的风险有所下降。
委托人、受托人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协议》,当委托人不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时,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代为履行。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亿,截止2004年6月30日总资产121亿,是浙江省最大的民营企业,全国民营企业排名第六,该企业具备较强的担保实力。
(xintuo摘自新民晚报)